近年來,鄉鎮飲用水水源地保護工作納入各級工作議程,通過劃定保護區、設立警示牌、落實監管責任以及加快推進鄉鎮污水處理廠建設等具體措施,收到了積極成效。但在具體工作中,仍有不少問題困擾基層,也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飲用水水源地保護效率。
首先,鄉鎮污水處理廠建設及運維存在困難。一些欠發達地區由于財政收入捉襟見肘,為污水處理廠項目建設籌措配套必要的資金就顯得力有不逮,導致鄉鎮污水處理廠建設推進難、建設后正常運行維護難。
其次,生活源對飲用水水源地安全有較大影響。由于由來已久的生活習慣在短時間內不容易改變,農村隨意丟棄生活垃圾、將生活污水直接排入河體的現象仍然十分普遍。
再次,土地面源污染對飲用水水源地也有一定的影響。在廣大的農村地區,化肥、農藥等仍然是農業增產保收的首選,且使用量較大,在造成土地污染的同時,部分也隨雨水流失至河流,增加了飲用水水源地的風險隱患和污染程度。
此外,長期以來,國家對飲用水水源規范化管理相關要求,基本上停留在縣級及以上飲用水源地,省、市對鄉鎮飲用水水源地保護規范沒有出臺具體文件,造成具體操作中沒有明確的建設保護依據和標準。針對上述存在問題,筆者有以下建議:
一要加緊解決建設資金不足問題。省、市應考慮區域差距,區分對待,對于欠發達地區要進一步加大對鄉鎮污水處理廠及其配套管網建設的資金支持力度,通過財政轉移支付、引入市場機制等方式,盡快解決投入不足的實際困難。
二要做好宣傳文章,不斷提升農民環境意識,把改變他們的生活習慣和保護飲用水水源地有機結合起來,真正實現全民參與、全民共治、全民共享。
三要鼓勵和推廣農業有機肥的生產和使用,促進傳統農業生產方式的轉型升級,有效改善土壤生態環境,進一步減輕對飲用水水源地的污染威脅。
四要盡快研究出臺針對鄉鎮飲用水水源地保護的規范性管理文件,借鑒發達地區管理模式和成熟做法,真正實現飲用水水源地保護的于法有據,讓保護更加精準有力。
五要強化執法監管,定期開展飲用水水源地專項執法檢查,對危害和污染飲用水水源安全的環境違法行為,要堅決嚴厲予以打擊,以強有力的執法成果,著力保障好群眾飲用水安全。